為保護人們遠離煙草危害,世界一些國家和地區(qū)從當?shù)貙嶋H出發(fā),采取了切實有效的措施。
2009年6月22日,美國總統(tǒng)奧巴馬簽署了一項煙草監(jiān)管法案,這一法案使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在監(jiān)管煙草行業(yè)方面獲得前所未有的權力。
根據(jù)這項名為《家庭吸煙預防和煙草控制法》的法案,食品和藥物管理局有權降低煙草制品尼古丁含量,有權禁止將香煙制成糖果口味來吸引年輕人,并有權禁止給煙草制品貼上“低焦油”或“輕度”等誤導性標簽。煙草公司也將被要求用“吸煙有害”等字樣覆蓋香煙盒上的廣告畫。
2009年10月28日,瑞士聯(lián)邦政府批準了防止被動吸煙保護法的實施日期,決定從2010年5月1日起,依據(jù)這一法律在公共場所和兩人以上工作場所禁煙。
瑞士聯(lián)邦政府發(fā)布公報說,從該法實施之日起,瑞士商業(yè)中心、學校、電影院、體育場館、餐廳等公共場所全面禁煙,兩人以上的辦公室和工作場所也必須禁煙。瑞士各州可根據(jù)該法采取更為嚴格的禁煙措施。
2009年12月8日,韓國保健福祉家庭部表示,計劃從2011年開始在全國所有公共場所全面禁煙。
根據(jù)相關禁煙綜合對策,從2011年起,韓國所有公共設施室內空間和人群聚集的室外空間,均被指定為禁煙區(qū)。2020年,計劃使男性吸煙率從去年的47%降至20%。同時,對電子香煙等新型香煙危害性進行驗證,并制定相關對策。
2010年10月1日,芬蘭禁煙法修正案生效。新修訂的禁煙法旨在全面禁煙。其中,任何人違反法律規(guī)定向未成年人出售一根香煙或替未成年人購買一包香煙,都將被認定為違反香煙銷售法,當事人將被處以罰款或被判處至多6個月的監(jiān)禁。
2010年11月15日,一項公共場所全面禁煙的法令在波蘭生效。根據(jù)這項法令,違反規(guī)定者將被處罰金500茲羅提(約合175美元);凡嚴禁吸煙的公共場所的單位法人或管理者如不張貼提示,將被處罰金2000茲羅提(約合700美元)。
在我國香港,卓有成效的控煙工作得益于立法、稅收等“組合拳”。
目前,香港主要的控煙法例是先后經(jīng)過7次修訂的《吸煙條例》。根據(jù)法例規(guī)定,香港自2007年1月1日起實施室內禁煙,包括室內的工作場所和公眾場所,以及自動扶手電梯、公共泳池等部分戶外場地;第二階段自2009年7月1日起實施,包括所有開放給18歲以上人士的酒吧、會所、夜總會、按摩院、麻將館等室內娛樂場所。香港公共交通設施隨后也成為禁煙區(qū),2009年9月1日起48個設有上蓋建筑物的公共交通設施實施禁煙,《定額罰款條例》也于同日生效,在法定禁煙區(qū)吸煙的人士可面臨1500港元的罰款。
更牽動煙民及煙草商“神經(jīng)”的,則是特區(qū)政府2009年2月宣布將煙草稅上調50%。衛(wèi)生署戒煙熱線隨后“大熱”。
此外,自2010年8月1日起,香港開始實施“旅客可攜帶煙草產(chǎn)品進入香港”新措施。根據(jù)《2010年應課稅品(豁免數(shù)量)(修訂)公告》,年滿18歲的入境旅客,只可攜帶不超過下列數(shù)量的煙草產(chǎn)品進入香港,供其本人自用——19支香煙;1支雪茄,如多于1支雪茄,則總重量不超過25克;25克其他制成煙草。
瑞典早在1993年就通過了《煙草法》。該法從禁止在少年兒童活動場所、醫(yī)療衛(wèi)生場所、公共交通場所吸煙,雇主有義務為其雇員提供無煙工作環(huán)境,不得向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銷售香煙等六方面控制煙草危害。2005年,瑞典頒布了另一項重要禁煙法,從2005年6月1日開始在全國所有餐館和酒吧實行全面禁煙。
2007年,瑞典政府提出新控煙法案,確定了爭取到2014年使所有胎兒與嬰兒免遭吸煙侵害,爭取到2014年時實現(xiàn)18歲以下青少年中吸煙人數(shù)減半等四大目標。
除此之外,俄羅斯、西班牙等許多國家均根據(jù)本國實際,提出了具體的控煙措施和目標。
來源:新華網(wǎng)(記者 黃小希 周婷玉) 編輯:寧波